军事指示因适用范围广,内容差异大,正文内容难以有固定统一规定,但正文一般由三部分构成。
(1)概述。
概述是指示正文的开头,若是周期性较长的指示,要求写明指示的总原则、任务或问题,说明指导思想、方法途径、主要指示内容或者扼要说明指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如果是一般性指示,则只须简要说明指示的根据、目的或意义。
(2)主体内容。
此乃指示的核心部分。
通常用条款式逐一阐述工作的任务、方法和要求。常见的行文结构方法有:按工作项目的重要程序排列内容;按工作各方面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列内容;按工作项目的习惯顺序排列内容。
(3)结语。
此部分较灵活,布置全面性工作的指示必须写;指导单项性工作的指示可略。一般写要求、号召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