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调查报告的正文结构一般分为三部分。
(1)开头。
概括简要说明调查的目的、对象和经过;也可说明时间、范围、方式、方法和结果;还可说明简要情况,提示一下全文主要内容。
(2)主体。
核心部分,具体说明调查内容。可按照调查的顺序过程逐一叙述情况;也可按某一单位或某一事件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来写;还可采用对比方法,将两种不同事物、不同对象、不同思想和作法、结果通过对比分析说明行文;如果内容较复杂,也可根据内容特点,拟制标题,分为几个部分行文,但必须突出中心和重点。
(3)结语。
即调查报告的结束语。主要是补充主体内容,可深化主题,帮助人们提高认识;可总结全文,深化文意;可指出努力方向,激励人们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