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性
军事文章是军队机关或首长制法以反映军队工作的基本内容的文章。它只能由具有法定职能、权力的军队各级机关,即“法定的作者”制发。
(2)准确性
作为军队各级领导机关执行领导意志和重要决定的军事文章,内容的实际情况,不能有半点差错或失误。
(3)权威性
军事文章多以党委、首长或领导机关的名义签发,签发者是有关上级根据组织原则和立法依据确认的党和军队意志的代表者和执行者,因此,他们签发的文件是党和军队政策、方针、意图的具体体现,本身就具有法定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违背。
(4)时效性
军事文章因内容的特殊性决定了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这是现代军队所承担的任务和现代战争的要求所决定的。无论制文和承办军事文书,都必须具有高度时间观念。
(5)机密性
军事文章大多用于军队内部活动,尤其是关于作战、情报、编制等方面的内容,不仅有较高的机密性,而且属于党和国家的重要机密和核心机密,制文和行文过程中都严禁泄露,以免给党和国家、军队带来损失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