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范文

公文概论:公文表达方式的叙述

一、叙述的含义和叙述的人称

叙述就是对人物的行动或事件的发展变化过程所作的叙说和交代。理解这一定义时要把握住一个最为本质的特征:叙述的表达对象是动态过程。一个静止不动的事物,我们可以描写它,可以说明它,却不能叙述它。

叙述是写作中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表达方式。记叙文要大量采用,无须多说。抒情文、议论文、说明文,都不可能不涉及事件和行动,也要把叙述作为辅助的表达方式。在公文中,叙述运用得也十分普遍。决议中提供的事实论据,报告中对事件前因后果的汇报,通报中对先进事迹或错误事实的交代,调查报告和总结中对事件和现象的转达,都要使用叙述。

叙述一个事件,必须要选择一个观察点或立足点,必须要有一个确定的身份和叙事口吻,叙述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这个观察点、立足点,或者叙述者的身份和叙事口吻,通常叫做叙述人称。

叙述的人称有两种,分别是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叙述。

第一人称叙述就是以作者本人或作者所代表的群体(也就是“我”或“我们”)的口吻叙述。

第三人称叙述,叙述者隐匿了自身,读者看不出是谁在观察、谁在叙述。观察者似乎无处不在,叙述者似乎无所不知。这种叙述被人称为“全知叙事”。

在公文中,这两种叙述人称都被广泛采用。报告、请示、总结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下行公文、调查报告大多用第三人称叙述。

二、叙述的类型

(一)概叙和细叙

按照详略程度的不同,叙述可分为概叙和细叙两种类型。

1.概叙

粗略简练、只介绍事件梗概的叙述叫概叙,它的特点是篇幅不长,语言简明,事实完整,但缺少细节。下面就是一段概叙:

1999年1月4日,学校党委召开由中层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优秀中青年教师和离退休职工代表参加的调研会,全面征集对学校党政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到会代表共77人,收回调研表74份。参加调研的同志以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和个人的切身感受,对学校近年来取得的积极进展和党政班子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把事件发生所占的时间长度和叙述所占的时间长度进行比较,事件时间要远远长于叙述时间,这是概叙的本质性特征。有时,两者之间的差数会大得惊人,譬如,事件的发生经历了若干年,而叙述这一事件却只用几秒或十几秒钟。在公文写作中,概叙的手法用得比较多。因为公文不是记叙文,不是文学作品,无需制造氛围、渲染细节,叙事的目的只是为了让读者了解有关情况,或者为议论提供论据,概叙完全可以担当这些职责。

2.细叙

细叙就是详细叙述,它所叙述的不只是事件的梗概,还有较多的细节。细叙的特点是详尽具体、篇幅较长。例如:

11月3日晚上9时,王××在宿舍里插上电炉下面条,被班长李××看到。李××警告说,工地规定不准私自使用电炉,要王××注意,并要他用完后拔掉电源,但没有当即制止王××的行为。王××刚下完面条,就有人邀他同去看电影。王××在没有切断电炉电源的情况下就离开了宿舍。10时30分左右,电路因负载过大开始自燃,并引着了周围的易燃物质,酿成了火灾。

在细叙中,事件发生所用的时间和叙事所用的时间,比例比较接近,有时甚至可以达到一比一,也就是说,事件的发生用了多长时间,叙述清楚这件事大致上也要用多少时间。这种叙述在公文中运用得不多,只有在表彰或惩戒性的决定和通报中,有时可能会采用。

(二)顺叙和倒叙、插叙、分叙

按照叙述的时间次序的不同,叙述可以分为顺叙、倒叙、插叙、分叙四种类型。

1.顺叙

顺叙就是完全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叙述,先发生的先说,后发生的后说。这是叙述中最常见、最基本的叙述方式,也是最原始的叙述方式。人类的祖先在刚刚学会叙事时,就只会这样进行叙述。顺叙的优点是线索清楚,层次分明,合乎人们认识事物的习惯,便于掌握也便于理解。但是,也有一些缺点:容易平铺直叙,记流水账,呆板,平淡,缺乏新鲜感。

公文中的叙述,只求事实清楚、完整,不求新鲜、生动,所以大部分叙述都是顺叙。

2.倒叙

倒叙并不是将时间顺序完全倒过来叙述。完全逆时间方向叙述,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就像一个人说话不可能也不必要从最后一个字开始说起,到开头那个字为止一样。时间延续方向的一维性,到目前为止还是事物存在和运动的基本形式。至于科学家们所说的运动速度超过光速之后,时间可以倒流,那只是一种原理,在现实中尚不可实现。

倒叙实质上只是顺叙的局部变异或调整。把事件的结局或事件发展的某一个阶段提到前面先行叙述,然后再按时间顺序叙述事件的全过程,这样的叙述就是倒叙。倒叙的优点是能突出结果,造成悬念,引人入胜。缺点是有违自然形态,把握不好就成了故弄玄虚。倒叙在文学作品中运用广泛,在公文中极少见到。我们认识它的目的并不是在公文写作实践中运用它,甚至是为了防止它的出现,以免给公文的文体本性造成伤害。

3.插叙

复杂的事件往往是事件牵起事件,此物引出彼物。把所有的内容都贯穿在一条线索上有条不紊地进行叙述,有时是非常困难的。常常不得不中断原来的线索,插入对另一个事件的交代或者对另一种事物的介绍。这种中断对主要事件的叙述而插入另一段相关事实的叙述,就是插叙。插入的相关内容完毕后,一般还要回到原来中断的地方继续叙述下去。

公文中的叙述,只交代主要事件的基本情况,线索单纯,不像文学作品那样刻意追求情节的复杂多变,因此对插叙运用得很少。

4.分叙

对同一时间内发生在不同地方或单位的事件,采用“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方法,分别先后进行叙述,这种叙述方式就是分叙。

分叙在公文中用得也不多,但当用时不可不用。例如,表彰性通报在叙述不同单位在事件中的积极作用时,就有可能用到分叙。

三、叙述的要求

(一)要素完备

叙述有六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其中事件是最主要的,但事件就是人物的行动,不涉及人物的事件是没有的。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如果不清楚,读者就无法认识和评价这一事件的意义。原因和结果,实际上是事件的组成部分。这些要素,在叙述中不得无故残缺。

实际写作过程中,对这些要素的把握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譬如时间这一要素,必要时可表达得十分精确:×月×日×时×分;有时也可以比较模糊,如:“最近”,“入冬以来”等等。地点也是这样,既可以具体到某单位,也可以模糊地说“在×地区”,总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个别要素有时还可以省略,如叙述干部职工努力工作的事实,是否还要说出为什么努力工作呢?显然不必。众所周知的原因,说出来反有些画蛇添足了。

(二)线索清楚

叙述时,作者的思路需要有一个依附,使事实材料能够纵向次第展开不至于零乱,这就是线索。所依附的,可以是时间,可以是空间,可以是贯穿事件首尾的某一物体,也可以是作者赖以分别认识事物的标准。在公文中,以时间为线索的叙述比较常见。

在叙事性文体中,线索有时不止一条,还有主次、明暗之分。公文中叙述的线索,不像叙事文体那样复杂,一般只有一条,而且绝没有暗线之说,比较容易掌握。

(三)详略得当

前面介绍了概叙与细叙,已经涉及到详略问题。但详和略都是相对而言的,在公文写作中,只明白概叙和细叙的区别,仍不能完全解决详略问题。详,详到何种程度?略,略到什么地步?当然,对这一问题谁也不可能提出一个一成不变的标准来。只是,在实际写作中,这是一个不得不面对,而且比较棘手的问题,应该提醒大家注意。总体来看,出于公文文体本性的需要,在事实完整清楚的前提下,尽量简略。

不少人认为详写困难,略写容易,其实这是误解。不管是详写还是略写,要想写好都不容易。作文训练有一种常用的方法是缩写,要求学生在规定的字数之内将事实说清楚。训练中常出现的情况是:不少学生在规定的字数之内,无法将事实说清楚,只好多用了一些文字。还有些学生虽然在规定的字数之内,但是不该省略的材料省略了,该有的要素没有了,事实自然也就不完整、不清楚了。公文写作中的叙述,当详当略,是否得体,都需要作者扎实的写作功力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