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及作用
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在立案审查中,如发现有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或经过侦查应予以否定原立案根据时制作的报请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撤销案件报告属上行文书,既是报由领导审批的文字凭证,也是经批准后予以销案的文字依据,它有力于准确执法,维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利,确保办案质量,避免错案的发生。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结构内容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呈请撤消案件报告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明:“×公撤报字(年度)第×号”。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简历等
有被害人的还要写明被害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先写明原立案的根据和来源:包括案件来源的简述、批准立案的机关、对案件勘查情况、调查结果和案情分析以及原定犯罪事实、证据、结论等内容。一般采用综合归纳的方法概括介绍。然后写明案件的侦查结果:详细具体叙述对犯罪嫌疑人进一步侦查的结果,不仅要写出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还要写出侦查后所获得的否定原立案性质和罪名的事实根据和证据,撤销案件的理由和概括及所引用的有关法律条款作为依据。
(三)尾部
由承办人单位、承办人分别签署单位名称和承办人姓名,并注明制作文书的日期。
三、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