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写法是条文式,即把制度内容分条款逐一写出,其结构可分为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
(1)标题由制定单位、工作内容、文种三部分组成。如:××医院住院部交接班制度制定单位工作内容文种有的制度标题中不写制定单位,而将它写在末尾。
(2)正文。这是制度的主体部分。写条文前可加一小段引言,简要、概括地说明制定这项制度的原因、根据、目的等情况。接着逐条写各项内容。一个单位内部的制度也可以不写引文,直接写条款。条文写完后还要写明此项制度从什么日期执行。
(3)结尾。条文写完了就自然结束,写上制定单位、公布日期。是单位内部的制度行文公布不必盖章,如是一级政府或一个系统的制度需广泛下发执行者,必须落款公章。以增强其真实性严肃性。